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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企业信息公示(第19号)
2021-06-18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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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局《关于在上海开展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下列企业已通过告知承诺制申请,现按规定将有关企业申请提交的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至2021年6月24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通过告知承诺制申请的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请向zzgzhdj@nea.gov.cn邮箱发送邮件反映情况,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资质管理处咨询。
附件:
上海昶亿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
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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