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能源局和我局相关部署要求,部分电力企业积极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签订电力安全生产信用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倡议: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和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监管自查整改工作;
三、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事故防范关口前移;
四、严格电力工程管理,杜绝违法转分包和超越资质施工等违规行为;
五、强化外包工程、外来队伍、外协人员(简称“三外”)管理,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简称“四统一”)要求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六、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求;
七、全面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八、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监管,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监督。
附件: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安全生产信用承诺书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