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许可证办理时限是多久?
留言时间:2026-05-09
【答复】: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时限:派出机构受理后当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采用一般程序办理时限:
(1)许可证申请、许可事项变更以及许可证有效期延续,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如在 15 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 10 个工作日。
(2)申请许可登记事项变更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补办许可证的,自收到补办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感谢您对华东能源监管局工作的支持!
答复时间:2026年05月09日
答复单位: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