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华东能源监管局来信指南的内容有哪些?
留言时间:2025-08-01
【答复】: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来信指南如下:
为了规范人民群众来信接收和办理,确保您的诉求得到及时受理和答复、您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等规定,提出以下建议:
一、我局职责范围
我局是国家能源局在华东地区设立的区域能源监管机构,负责华东区域跨省能源监管和上海、安徽能源监管,主要职责有:1、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2、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3、监管电力调度交易,监督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4、负责电力等能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有关电价;5、负责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电力应急和可靠性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事故调查处理;6、负责组织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以及依法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7、负责协调有关跨省、跨区能源监管业务;8、负责法律法规授权以及国家能源局下达或交办的有关事项监管。
您如果想对我局和我局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我局和我局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给我局来信。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有关能源服务方面的投诉、举报,请通过12398能源监管热线提出。
二、收件地址和收件部门(收件人)
为更好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确保您的来信能够尽快纳入我局的办理流程,防止来信丢失或被无关人员误拆阅读,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人民来信”字样并准确填写收件地址和收件部门(收件人)。
收件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江西中路367号华东能源监管局
邮政编码:200002
收件部门:综合处
联系电话:021-63372331
如您的来信需提交我局领导个人亲自拆阅,请在信封上标注领导姓名。
三、内容要素
请参照《信访工作条例》,清楚表达涉及我局工作职责的诉求。反映的事项应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物、事件经过、诉求、理由等,并对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四、答复期限
信件寄出后,您可以致电我局提醒查收或确认收件,并耐心等待结果。《信访工作条例》对来信办理时限作出了规定,在办理期限内无需重复投信。若超期未得到答复的,可以致电我局查询。
五、其它
请您在来信中清晰载明致信单位或个人的全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我局进一步联系核实情况或答复意见。
感谢您对华东能源监管局工作的支持!
答复时间:2025年8月1日
答复单位: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