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协同推进省市间电力互济”的指示要求,促进各省市电力稳定供应和绿色低碳转型,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华东能源监管局组织编制了《长三角省市间富余新能源消纳互济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和《长三角省市间富余需求侧可调节资源互济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两个交易规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如有反馈意见,请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任新生 18662508529
电子邮箱:qianzi-30@163.com
传真:021-6337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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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2:长三角省市间富余需求侧可调节资源互济交易规则.pdf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