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要,充分调动经营主体参与辅助服务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上海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水平,根据《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京津唐等14个地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的复函》等要求,结合上海电力系统运行实际和市场发展需求,我局组织编制了《上海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31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发至zhouh@nea.gov.cn,并请注明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上海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