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电力市场建设运营,维护市场秩序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0号)、《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发改能源规〔2023〕1217号)等文件要求,华东能源监管局组织编制了《长三角省市间短期电力互济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27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zhouh@nea.gov.cn,并请注明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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