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国能发资质规〔2021〕48号)等有关规定,现对2026年上海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清理工作中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9家企业(详见附件)进行处置,均拟注销许可证。公告期为即日起30日,公告期满且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注销许可证。
联系电话:021-23168052
附件:2026年上海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清理处置清单(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