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发电企业许可条件保持工作,华东能源监管局于8月22日发布了《关于上海市、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管理人员违规兼任情况的公告》,要求各有关发电企业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3〕67号)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问题整改,确保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经历应符合《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逾期未改的,我局将按照许可条件未保持情况处理。截至目前,仍有定远县吉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28家发电企业逾期未完成整改(详见附件),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许可条件。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1〕33号)第六条、第八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拟撤销定远县吉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28家发电企业电力业务许可,公告期30日,公告期满被许可人无陈述和申辩的,我局将依法撤销电力业务许可。
联系电话:021-23168070 0551-63706018
附件:上海市、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管理人员违规兼任问题企业名单.xls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