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宁国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许可证号:1041809-00113)1号、2号机组均已拆除。华电宿州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许可证号:1341808-00493)1号、2号机组均已拆除,且公司已工商注销。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令第9号)第三十八条和《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拟注销上述2家单位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现按规定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为即日起30日,公告期满且无异议的将注销其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公告期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向zzgzhdj@nea.gov.cn邮箱发送邮件反映情况,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凡对公告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资质管理处咨询。
联系电话:021-23168045、0551-63706024
监督投诉电话:021-23168017
附件: 机组情况信息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