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工作邮箱
华东能源监管局专题宣贯《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
2026-06-18 16:53 来源:华东局管理员

Aa

字体: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1号《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切实提升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6月17日,华东能源监管局结合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举办《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宣贯培训。辖区各级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各电力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培训。

培训邀请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原司长苑舜同志授课,围绕《规定》的修订背景、核心条款,结合国内外电力安全事故案例,系统解读了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治理流程、监督管理责任、法律责任等。

华东能源监管局负责同志在培训会上强调,各单位要认清形势,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绷紧安全之弦,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要学用结合、提升重大隐患排查质效,推动《规定》进班组、进现场、进岗位,确保7月1日前完成一轮全覆盖自查自纠,建立隐患台账并动态清零;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提升安全管理穿透力,把安全责任细化分解到岗到人,形成人人知责、人人履责、人人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