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7〕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8〕36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电力辅助服务提供主体,调动电化学储能电站提供辅助服务的积极性,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我局组织起草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参与华东区域“两个细则”规则条款(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1月10日。相关意见建议请传真至021-63372330。
2020年10月10日